李天一母亲现身法院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54条规定,检方作出批准逮捕决定,警方可继续侦查,但须在两个月之内侦办完毕,再报检方提起公诉。如果又因案情复杂、期限届满不能终结,警方还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,之后报检方提起公诉。
所以,李天一事件等人涉嫌轮奸案,如果确定涉罪,加上警方申请延长的时限,正式报检方审查起诉。

之后,检方应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,重大、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半个月。法院受理后,根据《刑诉法》第202条规定,应当在两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批准逮捕,2013年3月8日北京市检方通报,李天一事件李双江之子李某等人因涉嫌强奸已被批捕,李天一确定为未成年人。
李天一事件正式被批捕
李天一事件等五人涉嫌轮奸女子一案有新进展。2013年3月7日,央视新闻发布快讯,称李天一因涉嫌强奸罪,已被检察机关批捕。

2013年3月8日,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沈阳所主任于晨,其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但如果有轮奸、奸淫幼女、在公众场所实施强奸等行为都属于应当加重处罚情节,李天一事件依法应判处比普通强奸犯罪更长的刑期,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李天一事件中母亲法院门口
而根据《刑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;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而李天一17岁,对这种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,所以其刑期应该在3年以上10年以下。
据悉,李天一事件中李天一在配合调查,对于交代具体案情并不抗拒,警方问什么都能一一回答。李天一有没有可能被从轻处罚呢?于晨律师表示,因为李天一是未成年人,依照《刑法》规定可以减轻处罚,即其获得十年以下的量刑;而如果李天一认罪态度好,并能积极赔偿受害人,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,法官也可以考虑从轻处罚。
李天一事件在李天一涉嫌轮奸案被曝光后,李天一父母李双江和梦鸽夫妇一直对外保持沉默,2013年3月8日对于儿子李天一涉嫌强奸罪,“李梦夫妇”的态度是“等待法律处理”。
该案件于2013年9月26日开庭,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,以强奸罪判处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