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图】男子性侵被判无罪 法院回应女子出于自愿不构成

男子性侵被判无罪,试问公道何存天理何在?明明跟12岁的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,法官竟然还判男子无罪释放,是不是头脑发昏了?这个判罚不公的结果岂不是让少女家人感到寒心?对此,法官解释称,女子看上去更像是16岁,是自愿跟男子发生关系的,所以男子应该无罪释放,引发巨大争议。

男子性侵被判无罪 法院回应女子出于自愿不构成

根据当地法律规定,男子与女子发生性关系的合法年龄应该是16岁,但是本案中的少女只有12岁,外表看上去更加早熟,就连男子也认为她已经年满16岁了,于是两人便发生了关系。少女在偷食禁果后赶紧回家将这件事原原本本告诉姐姐,姐姐愤怒不已然后打电话报警,紧接着,男子就被警方逮捕接受调查了。

男子性侵被判无罪 法院回应女子出于自愿不构成

一名被指控性侵12岁女童的青年于17日获判无罪,当庭释放。女法官同意青年在完全不知情下与儿童发生性行为,且被害人看起来已经满16岁,行为也是出于自愿,但她也强调这个行为的确是违法,这样的判决是特殊情况。

现年21岁的丹尼尔在计程车招呼站遇见12岁的女童,并邀请她加派对,之后与两人发生性行为。女童隔天早上离开后,因为担心会怀孕把事情告知姐姐,姐姐听闻后立刻报警。丹尼尔被捕时得知女童只有12岁,当场抱头痛哭,并告诉警方以为少女已经16岁了。

丹尼尔被指控强奸未成年少女罪,17日案件在格拉斯哥高等法院审理。法官斯科特表示,丹尼尔在计程车上得到的讯息是对方已经16岁,警方向被害人问话时,也察觉不到她是孩童,连计程车司机都以为他已满20岁。

根据法律,与女性的合法性交年龄是16岁,不过如果是双方同意,跟13至16岁女孩性交就不算性侵。斯科特认为,女方在性交后没有感到痛苦,待至隔天一早才离开,显然是出于自愿,他是在真的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女童发生性行为,加上女童当时同意性交,因此判丹尼尔无罪,也不须列作性罪犯,当庭释放。

斯科特强调,丹尼尔的确违法,但却是特殊情况,考虑所有因素,我的结论是这案件若要表示公正,必须作出特殊决定,包括不向丹尼尔作出判刑,而是当庭释放。

不推荐你看的:

  • 很不可思议吧,看到这几个字眼,首先脑子里想的是怎么可能呢?朱茵的形象在我们的脑海里一直是那个《大话西游》中清纯...
    娱乐八卦奇闻指数:218
  • 变态的人太恐怖了,有一个女婿强奸岳母,这就是变态者,够恐怖吧?报道称,岳母到桂林看病,顺便看望女儿!想...
    娱乐八卦奇闻指数:255
  • 谁说半个儿子就不用提防的?看,女婿看色情小说后强奸岳母,多么禽兽的“儿子”。岳母都把女婿当成半个儿子,...
    娱乐八卦奇闻指数:228
  • 近日,见网友后跳楼自杀引发关注!见网友需谨慎,往往很多事情都难以预料。这不就出事了!一名女子见网友后跳...
    娱乐八卦奇闻指数:223
  • 娱乐八卦排行(TOP1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