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,大清国也有“蹂躏”、“强奸”外国主权的时候:租界、治外法权,驻军…….应有尽有,一样都不缺。
这就是当年国际社会基本上没有人同情大清国、中华民国的原因:中国人在外也有过治外法权、租界、驻军……帝国主义侵略者干过的事,中国人一件也没少干。
租界真相七:租界的本质是保护经商安全
租界的本质,并非教科书上说的“瓜分”、“灭亡”……而是“保护经商安全”。租界,无论是外国在中国攫取的租界、还是中国在外国攫取的租界,其存在的深层次动机,都是外资对投放地司法状况的严重不信任。又要去那里投资做生意,又担心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,怎么办呢?租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,才得以横空出世。
事实上,中国在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中,也给予外国投资者税收减免优惠、也给予外国人司法上一定的特权: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,中国的人民检察院是不能随随便便逮捕外国人的,在逮捕外国人之前,地方检察院需要和省一级人民检察院、外事办进行沟通和磋商。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深入了解《刑诉法》,我在此就不赘述了。
总之,原理千古不变:要想外资进来,就得有所牺牲!这才是租界的深层次真相。
结语:中国近代史上的租界问题,从皇帝官家的立场看,和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立场去看,会看到截然不同的景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