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放之人多数惨死
1658年(顺治十五年)6月14日,清廷规定挟仇诬告者流放宁古塔。宁古塔辖界在顺治年间十分广大,盛京以北、以东皆归其统。随着设厅,疆土逐渐减少。从顺治年间开始,宁古塔成了清廷流放人员的接收地。
八旗制度“以旗统军,以旗统民”,平时耕田打猎,战时披甲上阵。这就是宁古塔披甲人,在清朝人眼里被发配到此的都是罪人!被遣戍宁古塔的流人,能生还的极少,大部分都客死该地。
黑龙江省东部的海林县,是三百多年前清廷流放人犯的宁古塔所在地。披甲人就是一种帮助清王朝镇守边疆的,所以,披甲人世代居住边疆,清王朝会经常将一些犯人或其家属发配给这些人,稳定军心。再后来,降人减少了,宁古塔披甲人的意思引申为军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