惨不忍睹!古代女人被残忍性虐待(5)

  

  在德意志的查理曼大帝所统治的王国里,农奴中的年轻姑娘都杂居在领主的前房里,任其“破瓜”。

  这种赔偿费就是所谓“结婚税”,在德意志把这种“初夜权”的赔偿金称为“孔守钱”、“新床钱”、“极印金”、“女金”、“脐代”。如果不履行以上“义务”,婚姻就不能得到公证人的承认,也不能获得领主的许可。这实在是人类历史上十分丑恶的一页。

  此外,有些初夜权的出让还带有利益交换的性质。有一本《黑色的性行为》的书中记载:“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族有一种公开拍卖少女初夜权的习俗。他们的少女到了成熟期,其初夜权都要卖给购买的人。少女全身被衣服包住,被人抬高在部落内巡回,然后在部落的广场中跪在洋伞下,围观的人可以用适当的代价和少女一起过夜。”这样,出售初夜权的代价就成为少女的嫁妆。此外,在苏丹南部的部族为了避免邻近部落的侵略,就把少女的初夜权给予邻近部落的长老。
 

  3.紧锁女子的心和身

  中国古代有所谓“男女授受不亲”,“男女不杂坐,不同施枷,不同巾栉,不亲授”之说,这也是古代许多国家为防止女子“失贞”而出现的一种普遍现象。

  例如,在古代波斯,姑娘七岁以后就不能见任何男性;出嫁以后,只能居留在丈夫的“后房”里,不许被丈夫以外的任何男性看见。妻子必须出门时,要用衣物把全身上下都遮盖起来,脸上还要罩上四层面纱。如果是贵妇人,还要坐在密不透风的车子里。丈夫对妻子的禁锢越是严密,就越受到人们的敬重,因为这是他关心妻子的贞洁、帮助妻子守贞的高尚表现。  

  

  古代波斯,妻子必须出门时,要用衣物把全身上下都遮盖起来,脸上还要罩上四层面纱。

  号称开明的古希腊,在城邦时代,妇女的地位仍然几乎与奴隶没有多少区别,严守贞操、绝对忠于丈夫,乃是妻子的天职。为了守贞,她只能被关闭在内室,不能和异性交往,也不能参与接待丈夫的宾客,否则就会被视为娼妓。古希腊的思想家还提出训诫:不论是处女还是已嫁之妇,即使在闺房里也要处处小心,如果被男子从窗外偷看了一眼,她就应当感到无限羞耻,马上退避,一心反省,并用净水洗脸一遍。

  古代墨西哥的特拉斯卡拉人在结婚之时,不论男女都要剃掉头发,以表示“从此将放弃年轻人从事的任何活动”。

共7页: 上一页1234567下一页

不推荐你看的:

  • 看古装剧的时候,里面的丫鬟小姐们个个都是光彩照人,连睡觉都是浓妆艳抹。不过,您仔细想下古时候压根就没有粉底,没...
    奇闻怪事奇闻指数:205
  • 所谓子不教,父之过,如今有很多年轻人都是被一手给宠溺大的,以至于对待别人很自我,并且为所欲为,920河南挖眼抛尸案...
    奇闻怪事奇闻指数:1117
  • 夏天到了,什么短裤、短裙、小背心、比基尼的都要穿起来了,脱毛又成了大方秀身材前必不可少的一步,什么蜜蜡、脱毛膏...
    奇闻怪事奇闻指数:368
  • 小衣是贴身穿的,明代女子睡觉通常是穿着的。《醒世恒言》中乔太守乱点鸳鸯谱里的慧娘就穿小衣睡觉。玉郎伸手便去摸她...
    奇闻怪事奇闻指数:1403
  • 奇闻怪事排行(TOP1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