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,结党营私。当时在文武官员的选任上,凡是年羹尧所保举之人,吏、兵二部一律优先录用,号称“年选”。他还排斥异己,任用私人,形成了一个以他为首,以陕甘、四川官员为骨干,包括其他地区官员在内的小集团。许多混迹官场的拍马钻营之辈眼见年羹尧势头正劲、权力日益膨胀,遂竞相奔走其门。而年羹尧也是个注重培植私人势力的人,每有肥缺美差必定安插其私人亲信,“异己者屏斥,趋赴者荐拔”。比如他弹劾直隶巡抚赵之垣“庸劣纨绔”、“断不可令为巡抚”,而举荐其亲信李维钧。
赵之垣因此而丢官,于是转而投靠年羹尧门下,先后送给他价值达20万两之巨的珠宝。年羹尧就借雍正二年进京之机,特地将赵带到北京,“再次恳求引见”,力保其人可用。遭年参劾降职的江苏按察使葛继孔也两次送上各种珍贵古玩,年羹尧于是答应日后对他“留心照看”。此外,年羹尧还借用兵之机,虚冒军功,使其未出籍的家奴桑成鼎、魏之耀分别当上了直隶道员和署理副将。而雍正在身为皇子的时候就十分讨厌阿哥们勾结党羽,年羹尧的这一行为无疑是撞到了雍正的枪口上,在皇帝眼中看来凡是结党营私的人多有夺权反叛之心,雍正又怎会不除之而后快呢?
第三,聚敛财富。年羹尧贪赃受贿、侵蚀钱粮,累计达数百万之多。而在雍正朝初年,整顿吏治、惩治贪赃枉法是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。在这种节骨眼上,雍正又怎会轻易放过他呢?
不管出于何种原因,年羹尧成败之速,在历史上都是罕见的,这也就使得人们对羹尧之死存在种种猜测,到现在仍是真假难辨,因此后世的史学家们才将年羹尧之死列为了“雍正八案”之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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